近日
保险产品“下架”“停售”营销文案
(相关资料图)
刷屏朋友圈
最后一天!
陆续下架......
锁定终身3.5%复利......
以“产品即将停售”为由
引导消费者尽快购买
这种销售行为
在保险业内被称为“炒停售”
虽然一直为监管所明令禁止
但继“4.025%的年金险下架”后
3.5%复利产品的“炒停售”浪潮又起
这次起因是什么?
3.5%复利产品真即将没了吗?
消费者要不要赶紧买?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多款增额终身寿险
集中下架
记者调查发现,近段时间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集中下架。例如,3月28日起,恒大人寿“锦绣前程”等3款年金保险产品停售;3月31日,弘康人寿“金玉满堂2.0”增额终身寿险、昆仑健康“乐享年年(增多多3号)”产品也宣布下架。
▲图为微信朋友圈中充斥的“炒停售”信息。资料图片
从目前已停售或即将停售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来看,产品收益率都非常接近3.5%,比如3.48%、3.49%。保险代理人丽丽告诉记者,今后很难买到这个收益率的产品了,现在“上车”就是赚到了。
引导降低负债成本
刺激销售
为什么近期再现“炒停潮”?上海昱淳商务咨询公司合伙人、精算师徐昱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主要跟银保监会近期开展的一项调研有关。
3月23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组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及20余家寿险公司,围绕险企的负债成本、负债与资产的匹配情况以及降低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对公司影响等方面开展了调研。
“降低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将影响产品定价的预定利率。”徐昱琛说,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险企开发的产品定价利率只要不高于评估利率,就可以直接备案,反之则需要报监管审批。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给出的定价通常不会超过监管规定的评估利率。而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下调,也就意味着预定利率必定会下调。
虽然是否下调、何时下调评估利率仍然没有定论,但东吴证券研报认为,监管引导降低负债成本的长期信号值得关注。随着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竞品收益率中枢逐步下行,未来,保险预定利率将跟随评估利率下行。
记者注意到,每次监管政策调整,部分险企都会在此窗口期大力推广老产品,保险销售人员希望通过“炒停售”来完成当年的销售任务。“引导降低负债成本将大幅刺激产品销售。”东吴证券研报认为,老产品停售炒作在所难免。
是否投保“上车”
要因人而异
在市场利率不断下行的背景下,消费者是否要抓紧“上车”投保?
在徐昱琛看来,预定利率从3.5%下调的话,保单的整体收益也必然下降。尤其是像增额终身寿险这类保障功能低、理财收益为主的产品,受到的影响较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些性价比高的产品在停售之前告知消费者,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消费者。不过,有些产品本身的性价比并不高,甚至还有保险公司在声称产品下架之后仍继续销售,这就有可能误导消费者。
事实上,早在去年9月,中国精算师协会就向消费者发布风险提示称,增额终身寿险前期退保损失大,并非“稳赚不赔”,保险消费者要注意是否与自身预期相符。据不完全统计,若在投保后第1年退保,将会损失10%—60%的保费;若在第20年退保,收益则在大约2%—2.5%之间。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
部分销售人员在宣传时,往往将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类比理财产品,忽略其保障功能,诱导保险消费者中途退保。这不仅不符合产品设计初衷,也让消费者未来面临收益损失风险,达不到预期的投资效果。中国精算师协会还提醒称,有的保险营销员在销售增额终身寿险产品过程中涉嫌误导性宣传,消费者要予以警惕。
湖南大学保险精算与风险研究所所长张琳对记者表示,寿险产品的价格不只与预定利率相关,还与费率、死亡率(疾病发生率)相关。预定利率下降,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寿险产品会涨价或者收益降低。例如,预定利率相同的产品,由于保险公司的费率存在差异,整体的保险收益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对于消费者来说,关注产品的同时也应关注保险公司的服务,以及它的偿付能力。”张琳说,消费者没必要都在“炒停售”时追着去买,还是要看产品本身是否适合自己。保险专家指出,增额终身寿险等停售产品作为稳健资产配置的一部分,有它的价值,但很多一线人员把它看作适合于所有客户的“救市良药”,这是不妥当的。
消费者第一要配置的是保障类产品,在此基础上,可以从资产配置角度购买像增额终身寿险、年金保险等偏稳健的长期储蓄型寿险产品。
如果风险承受能力较好,还可以投保分红、万能、投连等浮动收益型保险产品。总之,保障功能优先,储蓄功能取决于个人的风险偏好。
记者手记
过度“炒停售”是短视行为
事实上,中国寿险历史上曾经历过利差损风险威胁。上世纪90年代初,银行存款利率一度突破10%,保险公司也随之推出了预定利率8%的长期寿险。但随后10年间,存款利率一路下行至2.25%,其间,部分寿险公司销售人员以产品即将停售为噱头突击推销大量高利率保单。相关数据显示,在此期间,中国寿险业积累的利差损达到了数百亿元,至今仍有个别公司在消化当年的利差损风险。
因此,对于“炒停售”行为,监管部门一如既往地秉持打击态度。2022年7月,银保监会起草了《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禁止炒作停售及价格变动。该意见稿提出对产品停售及价格调整进行公告,意在要求保险公司对产品是否停售“说话算话”,也对销售人员的宣传口径进行了统一。
在记者看来,寿险业炒停售、炒涨价,这些都是产品驱动,是一种短视行为。在行业迈向数字化转型的当下,立足保障、产品和服务的双轮驱动,才能行稳致远。对于消费者来说,面对“炒停售”信息也应保持冷静,根据自身需求购买,切莫盲目“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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