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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进一步优化政策举措促进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简称《举措》),对新建商品住房实施补贴、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推行房票安置、建立全市统一的“安置房源超市”、优化车位车库销售审批手续、提升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差异化供地等8个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其中,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施补贴方面,《举措》规定,鼓励新六区继续根据区域市场实际对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合同价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栖霞区和雨花台区结合辖区内市场实际经评估后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施补贴,切实减轻刚性和改善性购房负担。
与此同时,《举措》明确,研究出台《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暂行办法》,拓宽补偿安置渠道,满足被征收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此外,在安置商品房和保障房方面,《举措》规定,建立南京市统一的“安置房源超市”,分类整理南京市各类可供安置的商品房和保障房,面向各区征收主体打造市级层面的安置房源选择平台,按照市场化原则引入跨区、跨街道安置机制,有效满足被征收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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