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10月25日,澎湃新闻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获悉,近日,恩施州住建局印发关于征求《关于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征求意见稿》提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商品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同时,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加大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向上积极争取政策,对风险可控、担保充分的项目给予合理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支持,力争房地产开发贷款全年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对暂遇困难的房地产企业贷款,通过调整还款计划、延期还本、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等方式,助力企业抵御风险。对风险处置项目稳妥有序开展贷款业务,支持对“保交楼”项目增加配套融资贷款。
落实“带押过户”优惠政策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带押过户”政策,对存在抵押的不动产需上市交易的,卖方可无需先归还原有房贷即可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可“带押过户”获得金融贷款。
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农村居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试点,鼓励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允许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州内购房向州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可采用团购商品房、新出让土地配建等方式筹集安置房源。支持国有企业通过团购新建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探索房地产企业可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给购房者。团购商品房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此外,引导和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鼓励对二孩及多孩家庭、各类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
同日,恩施州住建局还印发《关于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显示,在州内各县市对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的农村居民,实行定向房源限价销售,并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对保留宅基地进城购买商品房的农村居民,实行购房补贴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销售价格给予适当优惠。
同时,各金融机构要针对农民进城购房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投放力度,保障农民进城购房资金需求。
按照《征求意见稿》,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可以申请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在教育、卫生、医保、社保等公共服务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其原户籍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原有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可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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